招标公告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餐饮制作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餐饮制作管理服务项目 以 HYJT-XB-2025-FW001批准服务,服务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陕西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工作需要,拟公开招募厨房业务外包,主要为酒店提供中餐、自助营业用餐,员工餐加工等服务。
2.2 招标范围、具体标段划分如下:根据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工作需要,按照“管理+专业外包”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拟对西安阳光国际大酒店厨房业务进行外包,主要为酒店提供中餐、自助营业用餐,员工餐加工等服务。根据酒店经营及实际工作量,中厨房、员工餐团队预计需要服务人员19人(其中:中厨房预估配置15人、员工餐厨房固定配置4人),中标人负责组织相应19人厨师队伍到招标人厨房工作(包含中厨房、员工厨房),招标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调整人员,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执行。中标人配备的中厨房及员餐厨房人员应保证招标人的出品质量及服务接待量。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2.3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2.4计划金额:人民币175万元/年(含税)。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HYJT-XA-2025-FW001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出现资不抵债情况;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对于事业单位、公司分支机构,公司登记不足一年的等无法出具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应由投标人自行做出相关财务状况的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4人员要求:为本项目拟派中厨、员工餐厅服务人员19人,须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招标人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附清晰扫描件);
3.5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
3.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①投标人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①、④、⑤、⑥项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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