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山景区及配套民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筑装饰、安装及配套工程硬装、安装材料采购标段包02
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12007961HXCGFA251129001)
1.采购条件
五峰山景区及配套民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筑装饰、安装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硬装、安装材料采购标段包02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采购编号:12007961HXCGFA251129001)。采购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运营管理(山东)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12007961HXCGFA251129001
标段包名称:五峰山景区及配套民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筑装饰、安装及配套工程硬装、安装材料采购标段包02
采购内容及范围:五峰山景区及配套民宿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建筑装饰、安装及配套工程,位于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景区。采购内容为2#、3#、13-15#、17-22#、24#单体建筑硬装、安装材料含大理石石材、阻燃板、岩板、木饰面、复合地板、石膏板、衣柜、涂料、成套门窗、洁具卫浴、给排水管、灯具、智能开关、空调等材料采购。
2.2采购内容
详细清单及采购文件售价见附表一。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及其它经营许可;
3.2 财务能力要求:必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满足相关国家规定的标准,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3.4 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
3.5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6 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申请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