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石狮开发区满春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石狮开发区满春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5】297号关于同心县石狮开发区满春村和美村庄试点项目(基础设施补短板)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石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石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友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
(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道路两侧人行道铺装 7000㎡ 、健身步道铺装 720㎡、文化广场维修改造 500㎡ 、混凝土道牙 5200m 、混凝土树池 150个、井盖井圈改造 60座、护坡 950㎡、安装太阳能路灯 20盏、停车场硬化2000㎡、道路维修改造(白改黑)9369.67㎡。
(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新建 66.17㎡公厕 1座;新建公共区域围墙 1400m。
(三)村庄绿化工程
新建立体绿化 4178㎡ ,并配套灌溉设施。
(四)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工程
安装道路标识系统 12套,配置休闲座椅 8个。
2.2 建设地点: 同心县石狮开发区满春村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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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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