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濮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优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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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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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37 | |||||||||||
| 2、项目名称: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濮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优化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796,426.55元 | |||||||||||
| 最高限价:2796426.5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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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5.3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采购范围:装修工程涵盖地面、天棚、墙面、装饰等多个方面,通过系统化的装修改造,全面提升办公场地的功能性、美观性和实用性;系统软件包括重大矛盾风险研判系统,重点群体服务管理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系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系统,登记受理流转管理系统及其他需优化升级软件模块。 5.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完成; 5.7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9质保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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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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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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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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