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作业区输电线路代维巡护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滨州作业区输电线路代维巡护项目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64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滨州作业区滨州、乔庄、淄角、惠民站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根据《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等关于输电线路检修、维护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对外电线路开展巡视、检修,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对滨州作业区所辖东临复线外电线路4个站队,35kV架空线路8条总长度为54.824公里,电缆井及埋地电缆为2.724公里进行日常巡护服务。
滨州作业区输电线路代维巡护项目
标段编号:FAGF-SDYW-251201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2-08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2-11 10: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2-12 14: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根据《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等关于输电线路检修、维护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为确保架空输电线路安全运行,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对外电线路开展巡视、检修,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对滨州作业区所辖东临复线外电线路4个站队,35kV架空线路8条总长度为54.824公里,电缆井及埋地电缆为2.724公里进行日常巡护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响应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或扫描件)。
(3)响应人应具备国家能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或扫描件)。
2.业绩要求:2023年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应提供1项电力线路服务或施工项目业绩。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发票开具日期为开标日30天前为有效)的扫描件、发票在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上的查询截图,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投标人、关键人员近3年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分公司取消准入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注:上述三项以评审时采购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有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于响应人单位),2023年以来有电力线路服务或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与电气线路维保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注册于响应人单位),2023年以来电力线路服务或施工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上述要求人员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签约双方、有效期)以及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上述业绩证明均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如姓名在合同中不能体现,须额外提供业主出具的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无亲属、无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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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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