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3-25J6-FG0453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中西非公司青海格尔木南山口项目(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公司/中西非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询比方式采购通用门式起重机1台套、提梁机2台套,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境内,上水库位于格尔木河右岸小干沟上游的支沟内,下水库位于格尔木河右岸山前台地,利用台地地形开挖围填形成。电站装机容量2400MW(8×300MW),额定水头425m,初拟以2回750kV电压接入松如沟75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90km。工程建成后服务于青海电网,同时服务于新能源消纳,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本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组成。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南山口项目施工所用通用门式起重机、提梁机。
3、采购数量
数量及配置要求:见以下设备采购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门式起重机 |
通用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10/3.2T,跨度8m,起升/下降高度190m,工作级别A6。 |
台套 |
1 |
含载重物吊笼 |
2 |
门式起重机 |
提梁机,起重量50+10T,跨度29米,地上净高度10米,工作级别A3。 |
台套 |
2 |
注:本次比价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询比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设备设计、制作、监造、包装、运输、售后服务、利润、税金、安装、调试、轨道、电缆线、安全防护措施、钢丝绳防扭转措施及现场安装人员工资、差旅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办理监督检验及使用登记证,采购人协助办理。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 交货时间:暂定合同签订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各投标人需结合设备生产时间、路途运输时间及现场安装调试时间,明确设备最晚交货时间。
4.2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南山口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技术质量要求:
5.1 卖方所供通用门式起重机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制造过程中需经过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5.2 卖方所供通用门式起重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用通用门式起重机》GB/T 14405-2011标准。设备到场必须有设备发货清单,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整机型式试验证明,电机、减速机、制动器合格证,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合格证,超声波探伤检测报告,钢丝绳合格证,主材材质证明及整机图纸、钢丝绳防扭转设备合格证,各机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
5.3 卖方需提供通用门式起重机配套轨道(P38),配套轨道的连接板、螺栓,单边轨道长度15米;提供提梁机轨道(P43)配套轨道的连接板、螺栓,单边轨道长度210米;设备供电方式电缆卷筒,铜芯线缆等配套材料。
5.4 所供货品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及报价人企业标准。
5.5 卖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设备还应该符合买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设备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5.卖方所提供通用门式起重机、提梁机必须是新造设备,严禁提供翻新设备。
5.6 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及配置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6、付款方式:本次公开询比采购不设预付款,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即设备到达工地,试运行无故障后,经双方签认验收合格单,签字日起6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满12个月)支付。
7、其他要求
根据采购人设备管理要求,设备进场后需进行报审报验,成交人应积极配合提供采购人所需的一切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有效相关资质及体系认证书(包含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必须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中必须包含门式起重机,且必须为B级及以上。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近3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门式起重机设备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最少在8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并附每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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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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