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隘口水厂扩建工程(二标段)已由 秀山县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2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秀山县禹通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隘口镇、平所村、新院村、龙凤贝镇龙凤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150~DN400配水主干管约18.901km,DN25~DN150进村支管约41.737k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4902.01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9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 秀山县隘口水厂扩建工程(二标段)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确定的为准。
2.5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