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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标】 垫江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配套环境建设项目--东部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项目(第二次)
垫江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配套环境建设项目--东部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配套环境建设项目--东部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项目(第二次)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重庆东鸿城市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 公开竞争性比选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垫江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配套环境建设项目--东部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项目;修缮面积为326.96㎡,主要工程内容为平场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绿化工程、工艺安装工程、围挡等。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99819.19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中涉及垫江县城镇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配套环境建设项目--东部新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改造项目工程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为准)为准。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第5日起算(如遇春节顺延15日历天),完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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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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