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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6年靖边兰亭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6年靖边兰亭房屋出租
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2026年靖边兰亭房屋出租。 1.2采购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因经营管理需要,现需对靖边兰亭房屋出租。 1.3采购范围: 计划出租位于靖边县长庆石油基地院内靖边兰亭房屋,房屋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总面积:2580平方米 ;房屋产权为:长庆油田公司第一采气厂。 1.4租赁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5租赁地点:靖边县长庆石油基地院内 。 1.6选商控制金额:人民币7.34万元(不含税)。 1.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在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行办理所需经营的各种证件,依法合规经营。承租人对承租房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房屋室内的日常维护维修,保持房屋原结构不变;负责房屋及所属区域的安全管理,承担除自然无法抗拒外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综合治理责任,具体项目以合同条款和出租场所QHSE合同为准。 1.8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单位: 长庆油田第一采气厂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2.2资质要求:供应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审计报告还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供应商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非招标采购; (2)投标人(供应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⑤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超过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⑤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且再次发生的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谈判)当日不足三年。注:投标人(供应商)失信分由评委在开标(谈判)当日评审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长庆油田招标和承包商管理系统发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供应商)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同一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最重的处理结果为准。 (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级或企业级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2.5无行贿犯罪承诺: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提供供应商盖章承诺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选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选商。
采购文件的获取: 3.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线上发售。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三商”,请于2025年12月9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自行交费、下载谈判文件及发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2本项目公告、公示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http://113.200.64.101:8083/)”同步发布,成交通知书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发放。请各潜在“三商”及时在*、长庆油田承包商自主管理平台注册,以免错过相关信息。 3.3如本项目需要重新组织谈判,在代理机构重新发布谈判采购公告后所有潜在响应人应重新履行报名、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文件递交等谈判的全部流程。谈判采购公告发布媒介详见公告“6.发布公告的媒介”,重新组织谈判的项目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在项目名称后面会带“(二次)”、“(三次)”等后缀。 3.4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需在“*”“个人中心”-“发票抬头”填写,在“个人中心”-“发票管理”查看下载。领取(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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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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