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勘探2026年安全环保管理提升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Y25-XJT24-FK070-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当前国家HSE法规持续完善、安全环保监管高压常态化,地方政府严督查与集团公司事故追责双重压力叠加;加之事业部业务规模快速扩张,作业量骤增,战线长、作业环境复杂且井控风险突出,承包商队伍数量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风险管控能力与快速发展节奏不匹配。叠加今年集团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基础薄弱、形势严峻的现状短期内难根本扭转。因此,为落实集团公司全面开展QHSE体系“四查”、QHSE体系补强等要求及事业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事业部拟引入第三方团队开展QHSE能力补强提升、HSE标准化建设辅导提升、体系基础补强提升工作,为事业部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QHSE管理保障。
2.2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1生产安全关键岗位QHSE能力补强提升
1.1.梳理事业部甲乙方各类岗位、层级安全培训需求,分专业、分层级开展安全培训。
1.2.开发分层级标准HSE培训课件、教材及试题库。
1.3.开展现场安全监督QHSE能力评估。
1.4.建立事业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信息电子档案及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信息电子档案。
2基层示范站队HSE标准化建设辅导提升
2.1开展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培训辅导,培养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明白人”。
2.2分解《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达标晋级验收标准》管理要求,形成工作任务清单。
2.3对照验收标准开展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辅导2次。
2.4按照油田修订要求,结合“两册”运行问题,指导基层站队开展“两册”修订工作。
3指导事业部QHSE管理体系基础补强提升
3.1制定QHSE体系基础补强提升方案,开展薄弱队伍帮扶提升
3.2辅导、验证事业部QHSE体系审核问题整改。
3.3指导事业部开展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完善管理内容,对日常0HSE工作进行辅导提升。
合同期间,以上服务内容不少于1400工作日。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库尔勒、勘探事业部钻完井施工现场。
2.5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具有1次及以上石油石化行业工程技术领域①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和培训业绩或②承包商QHSE管理辅导提升等相关安全技术咨询项目业绩,以上两类业绩任意一项即可。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 人员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需具备5年及以上石油石化行业钻完井领域HSE工作经验,并至少持有下列任意一项证书:
(1)安全或石油工程或石油天然气开采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2)具有QHSE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或承诺上岗前取得;
(3)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①具备5年及以上石油石化行业钻完井领域HSE工作经验;②需持有或承诺在上岗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③至少持有下列资质中任意一项证书:
(1)安全或石油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2)具有QHSE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证书或承诺上岗前取得;
(3)具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提供资料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2)提供对应人员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提供项目负责人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入场前取得此证的承诺书;
(4)提供承诺书,承诺相应人员满足上述工作经验及年限要求。
3.4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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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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