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六工区一分部项目部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濮新高速六工区一分部项目部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编号:ZTQZ2025-143)采购商品混凝土、块石,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如下: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需用 总量 | 技术 要求 | 文件售价 (元)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ST-01 | 商品混凝 土 | 各型 | 立 方 米 | 2593 | 详见技术 规格书 | 200 | 濮新高速 路标一分 部施工现 场 | |
| KS-01 | 块石 | 70-150m m | 立 方 米 | 5134 | 详见技术 规格书 | 200 |
2、项目概况:
濮新一分部工程简介:濮新高速公路六工区一分部施工区域位于沈丘县境内,在新安集镇西侧下穿郑合高铁,再向南在新安集镇西与宁洛高速交叉设新安集枢纽互通,向南连续与跨沙颍河、漯阜铁路交叉,在周营镇西与G329交叉,设置周营互通,到达终点,也为本项目终点。土建施工里程为:LK145+505、RK145+490.7柳庄主线桥台尾至终点K151+182.25,路线长6.256km。
3、报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并且是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会员。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出具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1份。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竞价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至2025年期间产品原材料或成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有2023-2025年期间,公路、市政、房建、铁路等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投标物资合同完整扫描件1份,合同双方需要红色印章,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5)履约信用要求:竞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近两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公路、市政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生产厂家和其产品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可以授权多个代理商,但代理商需要出具代理产品的授权委托书或其它代理证明如代理协议。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
5、报价人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生产厂、生产工艺及原料等始终与报价承诺一致;一包件一报价,即每个包件报价文件单独编制。
6、谈判文件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线下购买的方式,采购人收到资料经核实后,竞价人根据项目地址现场购买谈判文件;不具备现场购买条件的竞价人采购人将谈判文件邮寄给竞价人。
6.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竞价人,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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