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6#液体化工品泊位升级改造泡沫罐房工程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中交一航二烟台项目部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6#液体化工品泊位升级改造泡沫罐房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6#液体化工品泊位升级改造泡沫罐房工程。
1.2 采购方案编号:FA00000463356。
1.3 采购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一航局二公司采购中心。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6#液体化工品泊位升级改造泡沫罐房工程是在105泊位1#引桥东侧距离工作平台后沿线 16m 处新建平面尺寸 10.5m×14m的泡沫罐房平台一座,墩台顶高程 5.50m,采用高桩墩式结构,泡沫罐房平台下布置 6 根φ1200mm 灌注桩;新建泡沫罐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85.49平方米;以及其他相应水工、土建内容。。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106#液体化工品泊位升级改造泡沫罐房工程项目用石渣。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材质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备注 |
| 1 |
石渣 |
吨 |
9000 |
2.2 交货期:预计为2025年12月25日。
2.3 交货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烟台港西港区万华工业园施工现场。
2.4 物资质量标准:需满足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 257-2008)。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3)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开具增值税税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09日08时40分至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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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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