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工程分公司南京地铁1号线南延区段(安德门一中国药科大学)轨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经理部钢轨运输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BGS-SBFW-ZB-2025-11-06
1.招标条件
为满足南京地铁1号线南延区段轨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施工需要,南京地铁1号线南延区段(安德门——中国药科大学)轨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决定对项目施工所需起钢轨运输服务组织公开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设备已具备租赁招标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京地铁1号线南延线(安德门-中国药科大学)于2010年开通,投运时间已15年。随着运营年限的增长,轨道设备状态逐步老化,设备可靠度逐渐下降,给运营带来较大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对1号线进行轨道设备大修及更新改造,以保障行车安全。主要涉及钢轨、扣件、道岔、轨枕、钢轨伸缩调节器、防脱护轨、钢轨涂油器、挡车器、标识标牌等轨道设备。
合同工期:2025.10.30-2030.10.30。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服务内容:(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包件划分、报价说明等,详见附表1)。
2.2.2预计使用时间:详细情况见附表1。
2.2.3计价方式:钢轨运输服务按实际需求报价,报价均是含税报价,招标方后续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钢轨运输经验的相关组织,具有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优质、和招标单位一年以上未发生任何不合理纠纷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方。
3.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运输设备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有履行运输服务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提供设备产权证明):具备提供运输服务需要的资格或资质。
3.1.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报价运输服务近两年的钢轨运输服务业绩。
3.1.4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或中铁四局处罚期内的报价单位。
3.1.5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服务安全施工能力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被承租方业主通报或禁入的限制申报。
3.1.7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价: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租赁商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
(2)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3.1.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报价: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业条件
根据设备性质、市场资源配置及工程项目特点,设置以下专业条件:
(1)满足通用条件的运输服务供应商;
(2)提供的运输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态保持良好、运转良好、出厂日期应不得超过5年;
(3)可开具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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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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