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92-YCSJ-G2025-0029 项目名称:盐南高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90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为切实做好盐南高新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要求,对盐南高新区财政补贴品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水稻制(繁)种、拖拉机交强险、农机综合保险等)进行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承保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2.投标人省公司符合江苏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江苏省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苏银保监办〔2021〕28号))。 3.本项目允许保险机构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遴选,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若投标人为保险机构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选时还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总公司)对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投标时须提供),并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对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一切参选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有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承保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6.因农业保险业务违法违规在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处罚期内的,以及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资格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7.满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21】42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相关规定(需提供参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1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7.2具有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7.3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7.4投标人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7.5业务管理系统能够直接导出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批改等数据,并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完整准确的原始数据信息; 7.6设置农业保险责任部门,并配备必要的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农业保险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7.7对于苏财金【2021】42号通知印发后开业的承保机构,投标人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按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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