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CS20251205NTGC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山河街道新风村二社、新风村三社、樊家村一社塘坝维修加固工程) 已由 长双农建审[2025]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山河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25年小型农田水利发展项目(山河街道新风村二社、新风村三社、樊家村一社塘坝维修加固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内;
2.4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56.6283万元;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合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等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开标前(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2 年至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4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的承诺)。
3.5 信誉要求:
(1)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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