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德阳市什邡市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二标段)监理(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德阳市什邡市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二标段)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什发科环资〈2022〉2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什邡市恒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什邡市恒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什发科法规【2023】1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什邡市智项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什邡市城区方亭街道、雍城街道。
2.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京什街北段建设DN700再生水主管道598m,起点与京什东路DN700再生水管衔接;雍城北路建设DN700再生水主管道1554m;上鼓楼路建设DN150再生水主管道696m;长江路建设DN700再生水主管道534m。新增二次加压设备。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施工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标段全部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监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9109805.24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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