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江新干枢纽-南昌Ⅱ级航道建设工程疏浚工程(龙头山枢纽-姚湾段)施工项目施工期通航维护及警戒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赣江新干枢纽-南昌Ⅱ级航道建设工程疏浚工程(龙头山枢纽-姚湾段)施工项目施工期通航维护及警戒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赣江新干枢纽-南昌Ⅱ级航道建设工程疏浚工程(龙头山枢纽-姚湾段)施工项目施工期通航维护及警戒服务询比采购。
1.2 采购方案编号:XGHDSJ-XJ-FW-2025/002。
1.3 采购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本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及航道主管部门关于施工期临时航道调整、助航标志设置及维护、警戒船维护警戒等相关要求,结合甲方现场施工情况开展施工期通航维护及警戒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1)调整施工期临时航道,设置施工期临时航标10座,并对航道现有航标进行调整(暂定量,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及航道主管部门要求为准);(2)安排2艘警戒船在施工期间进行安全维护、巡查航道,以维护施工水域内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施工及交通安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项目施工期通航维护及警戒服务。
2.2 服务期限:暂定4个月,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航标维护质量期限自航标抛设/调整之日起,至项目完工并移回/撤除航标之日止;2、警戒维护期限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时间为准)。
2.3 服务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及航道主管部门关于施工期临时航道调整、助航标志设置及维护、警戒船维护警戒的相关要求,具体以甲方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2.5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所投入的2艘警戒船应确保船舶船体、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提供齐全、合法、有效的船舶证书、船员证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并按海事与船检部门规定配齐合格的船员,且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薄、适任证书和健康证明。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 。
(3)业绩要求: / 。
(4)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来(2022年1月至今)没有未移除的不良执业记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 16 时至 2025 年 12 月 12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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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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