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铁祥园小区采购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DFWY-CG-2025-8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北京京铁大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就京铁祥园小区采购大件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京铁祥园大件垃圾清运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大件垃圾清运或相关服务);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合规的垃圾运输、处置证明材料; (3)应当取得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4)垃圾清运车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生活垃圾准运证。 3.2业绩要求 近2年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2年)完成不少于2项的类似业绩,附能证明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出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置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两年内(2023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信用评价菜单中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列为行为类或产品类对应的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5)近三年内存在重大安全事故、环保违规、违法记录。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车站东街甲13号院1号楼西侧裙房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5年12月10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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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