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临时用电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G4 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 CZTJ-4 标项目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4 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 CZTJ-4 标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4京港澳高速长沙广福至株洲王十万(朱亭)段扩容工程 CZTJ-4 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内容:临时用电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计划工期:2026年1月10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具有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分包商准入资格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或授权代理人相关资料。
3.资金情况良好,能提供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且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破产等状态且无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级事故。
4.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专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5.应具有同类施工业绩2项及以上且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设备,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分包业务,提供完成同类工程的概况、业绩,附施工合同、工程照片等。
6.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已签订的分包合同履行完成后无故意拖延结算。
7.无聚众讨薪、恶意结算或存在诉讼仲裁等纠纷,尚未列入政府、各类企业不合格合作方名录和禁用合作方名录。
8.拟投入本工程主要负责人简历表;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状况表。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经建设部认证的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资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书以及与本工程相适应的资历与经验。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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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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