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睿诚SL-ZC(2025)008
项目名称:镇安县2025年冬季未成年人保护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3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冬季未成年人保护物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床上装具 | 6308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0,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冬季未成年人保护物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2025年冬季未成年人保护物资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的第三方政府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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