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8]ZH[CS]2025002
项目名称:2025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2060000-培训服务 | 平和县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 | 1(批) | 否 | 聚焦平和县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生产需要为核心,以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为重点,加大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加快培育与平和县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加快平和县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保障。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 (试行)》要求,每个常规培训班不少于5天(40个学时)、专题培训班不少于7天(56个学时)。课堂教学每人每天费用不高于350元,其中专题培训班培训费用人均一般不超过2000元。计划培训770人(其中常规班570人、专题班200人)。用于需求摸底、总结评价和验收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5%,跟踪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培训总费用的10%。高素质农民培训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 1,4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50人培训工作,剩余520人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09 至 2025-12-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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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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