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5FS01ZC9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季华实验室GPU服务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一览表”“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台):1,725,000.00”。
更正为:“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台):1,600,000.00”。
2、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一览表”“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3,450,000.00”。
更正为:“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3,200,000.00”。
3、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2“CPU:2颗基频≥2GHz,核心≥48;”
更正为:“CPU:≥2颗,基频≥2GHz,核心≥48”。
4、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4“①内存实配规格:≥2TB DDR5,单根规格64GB DDR5;”
更正为:“①内存实配规格:≥2TB,单根规格 64GB;”。
5、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5“②内存可扩展数量:支持≥32根DDR5内存,支持RDIMM或LRDIMM,容量≥4.0TB;”
更正为:“②内存可扩展数量:支持≥32 根内存,支持 RDIMM 或 LRDIMM,容量≥2TB;”。
6、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12“②冗余风扇:≥8个热插拔冗余风扇,支持7+1冗余;(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更正为:“②冗余风扇:≥8个热插拔冗余风扇,支持N+1冗余;(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7、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14“CPU:2颗基频≥2GHz,核心≥48;”
更正为:“CPU:≥2颗,基频≥2GHz,核心≥48”。
8、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16“①内存实配规格:≥2TB DDR5,单根规格64GB DDR5;”
更正为:“①内存实配规格:≥2TB,单根规格 64GB;”。
9、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17“②内存可扩展数量:支持≥32根DDR5内存,支持RDIMM或LRDIMM,容量≥4.0TB;”
更正为:“②内存可扩展数量:支持≥32 根内存,支持 RDIMM 或 LRDIMM,容量≥2TB;”。
10、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24“②冗余风扇:≥8个热插拔冗余风扇,支持7+1冗余;(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更正为:“②冗余风扇:≥8个热插拔冗余风扇,支持N+1冗余;(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11、因系统识别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27第(1)小点存在敏感词,调整描述为:“(1)要求:所投产品机型需满足本国自主可控要求,其中CPU、AI处理器需使用同厂家自研芯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12、因系统识别原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采购需求》“2.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GPU服务器”序号41第②小点存在敏感词,调整描述为:“②Python 3.8+、PyTorch(适配 CUDA/cuDNN)、Transformers 等核心依赖库2)或本国具有相对应功能的核心依赖库。”。
13、原招标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9.本项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25,000.00元/台;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50,000.00元。”
更正为:“9.本项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00.00元/台;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00,0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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