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2025-DLGK-A0262-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3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除配送服务、猪肉(核心产品)、鸡蛋、牛奶及奶制品、食用油、大米、面粉、调料调味品、火腿肠、糕点以外的内容均可以分包,但分包比例应低于合同金额的50%,低于50%部分视为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的主体等。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不得再次分包。违规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可以不进行分包(不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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