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市网)SZBM-2025-G0208(省网)SDGP370800000202502000765
2、项目名称:西苑医院济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93.55万元。其中,A包:423.55万元;B包70万元。
5、包组划分:2个包组。其中,A包:冲击波疼痛治疗仪等设备;B包:肺功能仪、呼吸睡眠监测仪。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西苑医院济宁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需采购各类临床医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
3.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营业执照;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注:进口产品的二级及其以下代理商在提供上一级代理商授权书的同时还要提供中国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授权逐级可追溯,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
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