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湖北能源集团南漳清河50MW风力发电项目装备影响评估分析论证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清河管理区,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用地和林地,场址海拔高度在80m~100m米之间,已获批建设容量37.5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以一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水镜变110kV侧。
2.2采购内容:
负责编制湖北能源集团南漳清河50MW风力发电项目装备影响评估分析论证报告,并取得相关部门参与的报告审查会议纪要。
2.3 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自甲方书面通知启动工作之日起30日历天内出具装备影响评估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在报价截止日前将保密资质复印件线下递交至采购人,除资质复印件以外的报价文件仍按采购公告要求通过线上递交)。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军事设施影响评估相关的业绩,并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自 2025年 1 月以来不少于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 ;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人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人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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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