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电务公司FBZB[2025]第76号
我公司承建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成都标段机电安装及装修1工区工程项目,其中部分专业需进行劳务分包,诚邀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合格施工队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分包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2.分包概况:本工程由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负责韦家碾站、韦家碾站至凤台三路站区间、凤台三路站、凤台三路站前后区间、S11线凤凰山停车场出入段线的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等机电施工及设备房内的设备区及轨行区装修施工和合同约定的与其相关的其他内容。
韦家碾站为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的起点站。本站位于北三环路三段辅路与荆翠西路之间的地块内,呈东西向布置,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车站共设3个出入口、3组风亭、1座冷却塔。本站为成德线、1、27号线三线站厅换乘站,其中1号线已建成运营,27号线已建成运营,27号线预留站厅换乘接口条件。
凤台三路站为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韦家碾站~德阳北站的第2座车站。本站位于北星大道和熊猫大道交叉路口西侧,沿北星大道呈南北向布置,为地下两层岛式车站。本站共设有5个出入口、2组风亭、1座冷却塔。本站为18号线二期线路与9号线二期线路的换乘站。
3分包范围:
包件一:负责韦家碾站、韦家碾站至凤台三路站区间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等机电施工及设备房内的设备区及轨行区装修施工和合同约定的与其相关的其他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缺陷整改、验收等所有相关的内容均由承包方负责实施。
包件二:负责凤台三路站、凤台三路站前后区间、S11线凤凰山停车场出入段线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系统等机电施工及设备房内的设备区及轨行区装修施工和合同约定的与其相关的其他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装、调试、缺陷整改、验收等所有相关的内容均由承包方负责实施。
4.计划工期: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5.特殊说明:该工程为本市重点工程,迎接政府主管部门、成德公司、监理单位、中铁城投、项目部等有关部门检查较多,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文明施工、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录》中,持有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核发的准入证并在有效期内。
2.参加施工劳务分包投标的单位,应具备分包项目施工所需的劳务分包资质,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被中国中铁列入黑名单或、中铁二局及电务公司上一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均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
5.投标单位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详细表
| 序号 | 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 | 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 包件一 | 不得低于262万元 | 7万元 |
| 包件二 | 不得低于401万元 | 11万元 |
| 注:投标单位可根据分包企业履约考评等级享受相关激励政策(A级:可免缴投标保证金;B级 :可按60%缴纳投标保证金;C级:可按80%缴纳投标保证金;D级:全部缴纳投标保证金)。 | ||
6.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钞票、现金支票、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
7.投标单位在本公司范围内同期最多不超过4个在建项目。
注:根据电务公司相关规定其中A级劳务企业不超过4个项目,B级劳务企业不超过3个项目,C级劳务企业不超过2个项目D级劳务企业不超过1个项目;在建项目是指签订的劳务合同金额验工计价未达到85%或分包合同剩余产值高于100万,否则应须取得所在项目的书面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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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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