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设备检测服务公开询价公告
由于工作需要,我公司准备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设备检测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根据具体报价情况重新询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
4、付款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结算支付方式:检验任务完成后,根据每批˙次具体检测台件数量进行结算,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检测报告和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次全部费用。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票据或银行转账,票据100%由乙方贴息。
5、技术质量要求:
双方约定的检测依据:
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
2、《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GB26557-2011)
3、《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乙方必须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 版)和GB 45067-2024《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中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检查的重点。
对于后续检测标准出现不一致的,应执行最严格的标准。在项目开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国家、行业标准或规范出现修改或新颁,由甲方决定是否采用新标准或新规范,价格不因标准和规范适用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完成该次巡检后的一周内向甲方提交电子版的安全巡检表以及对应的问题照片和本次巡检问题分析报告;安装质量巡检后如无尚未整改项目3个工作日后出具正式的巡检报告;
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指乙方完成指定服务的综合单价,即全部报酬。结算单价实行固定单价。
1、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结束;交货地点: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项目指定地点。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费用包含乙方所派出人员全部包干费用(包括且不限于:人员、仪器、劳保用品、车辆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税费等)。报价为一轮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且报价形式为密封报价,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价。不允许缺项报价,缺项报价视为包含在总价中。
3、所投产品应当能提供方便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
三、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针对本公司所需求的各类物资做出的报价,应以不含税单价+税费=综合单价的形式分列,且在报价函中应显示所有物资的总金额。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加签字并盖公司公章,并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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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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