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A604-WZ131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二采油厂所属的员工食堂所需的米、面、油类;蔬菜、水果类;鲜肉(红肉)、水产、冷冻食材类;禽蛋、干调、杂粮类;奶制品、饮料类、饮用水(桶装水)供应等。
2.2交货地点:根据各员工食堂食材实际需求,定期由供货商通过冷藏、保鲜车等食品运送车辆运输至第二采油厂所属各员工食堂,员工食堂分布于庆阳市范围内的庆城县、华池县、环县、宁县、西峰区及西安市的未央区,食堂数量100余座。
2.3交货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第二采油厂所属的员工食堂所需的米、面、油、蔬菜类、鲜肉类(红肉)、水产品、冷冻食材、蛋、禽、干调、杂粮类、水果、奶制品、饮料等供应;饮用水(桶装水)供应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4122万元(不含税)。共选定12名供货商。
2.6.1排名1-12名的中标人每名供货商签订金额如下表:
| 标段金额分配表 |
|||
| 序号 |
名次 |
签订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第1名 |
399 |
|
| 2 |
第2名 |
389 |
|
| 3 |
第3名 |
379 |
|
| 4 |
第4名 |
369 |
|
| 5 |
第5名 |
359 |
|
| 6 |
第6名 |
349 |
|
| 7 |
第7名 |
338 |
|
| 8 |
第8名 |
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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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第9名 |
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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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第10名 |
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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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第11名 |
298 |
|
| 12 |
第12名 |
288 |
|
2.6.2中标人由招标人安排供货地点。
2.6.3本次招标金额为概算金额,招标人不保证满额合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送货进行结算依据。
3.6.4投标人数大于等于14家方予开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按照长庆油田《公用事业“三商”资源库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2026年食材采购集中资格准入供应商。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前(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或许可证书未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资料。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包含“散装食品销售”。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具有类似食材销售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彩色扫描件。类似食材需包含食堂餐厅所需的“米、面、油类;蔬菜、水果类;鲜肉(红肉)、水产、冷冻食材类;禽蛋、干调、杂粮类;奶制品、饮料类、饮用水(桶装水)供应”等五类食材中的任意两类食材内容。
3.6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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