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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新村工作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T采-2025-061

项目名称:玉树新村工作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玉树新村工作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冻品类;豆制品、粉类;832农副产品类;干货类;禽鸟、蛋类;肉类;蔬菜类;水果类;鲜活类;其他类(奶制品类)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为15个月,拟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7,500,000.00元,合同自动终止。合同分2次签订,分别是:第一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共12个月,采购预算6,000,000.00元;第二阶段:2027年1月1日—2027年3月31日,共3个月,采购预算1,50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玉树新村工作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玉树新村工作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公告附件格式要求签署《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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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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