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CJSZX-FZBHZ-2025044)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CJSZX-FZBHZ-2025044),已由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以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13次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13次,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长环发[2022]43号)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武乡分局《关于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武环字[2022]14号)要求,且我公司现履行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将于2026年1月18日到期,现需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保额为500万元。
2.2 采购范围:我公司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将于2026年1月18日到期,现需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进行投保,投保保额为500万元。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一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签订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保额为500万元
2.6 最高限价:9.8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注:以上报价文件全部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15:00至2025年12月15日9:00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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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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