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二标路基挡土墙、河道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二标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承建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路基挡土墙、河道改造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简介
本标段为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土建二标,桩号K4+630.000~K11+860.312,路线全长7230.312m。设置桥梁4414m/6座,其中特大桥2157.4m/1座(大陂海河高架桥,上部结构为25、30、35、40m预制装配式简支小箱梁,40m、65m简支钢箱梁),大桥2257m/5座(上部结构采用25、30、35m预制装配式简支小箱梁、钢箱梁及现浇箱梁),互通2处(环常南路互通、常朗路互通)、涵洞1处,人行天桥3座。
2.2项目地点
项目所在地是广东省东莞市。
2.3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工期暂定7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由于各工作面工作时间的间断或重叠带来的费用增减,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已包含工期调整的风险费用,因工期调整导致项目不能按原定日期开工或造成乙方中途停工、窝工的,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另行补偿费用,投标人因该工期调整而发生的人员、机械、进退场费用,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方索赔。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环莞三期土建二标项目路基挡土墙、河道改造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2.5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5年至少参建过一项类似工程,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3.3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供招标人备查。
3.4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及不合格名录之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持有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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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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