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81-01377
项目名称: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9000
最高限价(元):48900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
2.采购单位:盖州市陈屯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盖州市陈屯镇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盖州市熊岳河支流水峪河水环境改善及生态修复工程位于陈屯镇水峪河(富民桥-镇界),治理河道长度约为4km,总占地面积约为9.5万m2,约142.6亩。本工程采用“河道湿地+生态缓冲带”工艺,其中河道湿地面积约39100m2、生态缓冲带面积34600m2、溢流堰6座。
本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生物滞留塘14540m2、人工水草7270m2、河道砾石床8670m2、基底改良11680m2、水生植物11680m2、溢流堰6座、生态缓冲带34600m2、生态边坡修复29820m2。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具体服务期以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三、服务内容
1、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2、成果文件的组成
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纸、项目概算等。
3、成果文件的深度
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标准。
4、特殊说明
中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见合同条款。
(2)电子版的要求:见合同条款。
(3)其他要求:见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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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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