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定商定价)
项目编号: ZY26-XA308-WZ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2026年员工食堂食材采购(定商定价)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预计采购金额2354.69万元(不含税),第十采油厂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主要包含米面油类、肉禽蛋类、蔬菜豆类、水产干调类、水果饮品类等。
米类:主要指大米、小米、糯米、黑米等;
面类:主要指白面、荞面、燕麦面、玉米面等杂粮面类;
油类:主要指食用油类;
肉禽蛋类:主要指家禽、鸡蛋、鸭蛋、鹌鹑蛋等,新鲜或冷冻的猪肉、牛肉、羊肉及其相关加工品;
蔬菜豆品类:主要指各类蔬菜、豆制品及其相关加工品;
水产干调类:主要指鱼类、虾、香油、耗油、辣椒面等;
饮品水果类:牛奶、酸奶及各类奶制品、橙汁、时令水果、咖啡豆等。
采购物资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交货地点:甘肃省庆城县、华池县境内第十采油厂所属作业区(大队)中心站各生活基地。
2.3项目期限: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内按甲方需求计划时间配送。
2.4供货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计划要求每日配送到指定地点,同时提供货物清单。所送原料全部符合招标人要求;验收及加工人员在验收过程中有异议或疑问者,无条件按时间要求退货更换。
2.5货源质量: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渠道正规,具有食品检验合格证;配送货物外包装标签清晰,有品牌、规格、日期、厂址等,具有可追溯性,首选生产日期近期的产品。送货数量根据甲方提供的品牌、规格、数量送货,无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若出现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的现象,将按甲方考核表(详见附表10)要求进行处罚。
2.6送货时间: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除特殊情况需提前沟通外,送达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60分钟;新鲜的原料在甲方规定日期早上7:30以前送达。如若不能及时送达,发生一次,扣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将视为无供货能力,自动解除合同终止供货,并列入采油十厂供应商黑名单。
2.7考核要求(详见附件1):甲方将对乙方供货质量、配送效率和价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乙方,甲方将视其情况,分别给予约谈、经济处罚、停止供货、解除合同等处理,具体按照甲方相关考核办法执行。合同签订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配送货物外包装标签清晰,有品牌、规格、日期、厂址等,首选生产日期近期的产品,所投产品为绿色无公害,不得提供任何转基因产品。
2.9其他要求:
(1)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配送员2名。
(2)配送员要求年龄18-50周岁,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明,无吸毒史。
(4)须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5)中标后必须将所报人员在招标人相关科室备案,保证招标人在有供货需求时能顺利联系到服务人员。
(6)运输要求:供货商通过冷藏、保鲜车辆根据食堂需求每日运输至第十采油厂所属各单位及作业区(大队)中心站食堂。运载工具和贮存仓必须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和其他易污染物品混运、混贮,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7)证件要求:每批产品出厂时,无公害产品需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件。
(8)主要品种验收标准:畜禽肉类货源渠道正规、无残次品,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项目的交货地域具有实体店或库房,并有固定的货物配送运输设备,中标后采购人组织进行现场考察确认,合同签订前不满足此项要求的,不能签约。【提供店面库房租赁合同、照片或自有店面产权证、照片;提供配送运输设备行驶证、照片等。
2.10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详见员工食堂各类食材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5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1.《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前(2023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或许可证书未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资料。2.《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颁布之后,新成立公司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企业,许可经营项目须包含“散装食品销售”。
3.6按照长庆油田《公用事业“三商”资源库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须为长庆油田2026年年公用事业业务“三商”资源库中食材采购集中资格准入供应商,准入状态正常。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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