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324-JZCG-G2025-0028 项目名称:2025年泗洪县城区高层电梯更新工程 预算金额:4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95万元 采购需求: 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泗洪县城区老旧小区高层住宅30部电梯进行更新,采购内容包含原有电梯拆除、井道及机房改造、新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不接受联合体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金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当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签订合同分包协议,合同中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承担项目金额比例不低于40%,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内容:曳引式客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内容:曳引驱动电梯),或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2.非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内容:曳引驱动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内容:曳引式客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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