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新疆区域仪器仪表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Z05-WZ6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新疆区域仪器仪表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郑州有限公司集中储备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仪器仪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标包一(详见附件1:第一标段物资明细及报价表)流量开关等物资一批,预估金额为284万元。
标包二(详见附件2:第二标段物资明细及报价表)双金属温度计等物资一批,预估金额为121万元。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公司物资采办事业部轮南工业园区物资共享二中心机电库。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根据最终用户需求,接交货通知之日起80天内到货。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质量要求:中标人需提供全新合格产品。
2.7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一名中标人,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如有投标人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还可以被推荐为第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9位分类编码为准,9位分类编码详见附表物资明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云梦泽平台(www.ymzec.com)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所投标段任意一项拟投产品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业绩合同及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涉及发票验证,请投标人提供发票扫描件图片清晰平整,无公章等遮盖。如提供发票扫描件无法识别,视为无效发票,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发票供应商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4.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4.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投标人对3.4.1-3.4.6项内容进行承诺,格式自拟,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在相应网站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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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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