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加油(气)站现场服务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1-FW02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加油(气)站现场服务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加油(气)站现场服务业务外包框架采购项目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适用于中国石油甘肃销售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控股公司。在开展加油(气)服务的同时,需保证加油(气)站资产性质、品牌标识、经营主体不变,资源配置、销售定价等执行现行体制机制,服务商需按照中标份额完成甘肃销售公司所属加油(气)站现场油(气)和非油品的销售服务、组织运行和日常运营管理。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本项目设1个标段,需三名中标人,工作量以中标人排名顺序按38%、34% 和28%分配。(本项目一次招标小于4家不开标)
2.2.2招标范围:甘肃销售公司所属分公司加油(气)站成品油销售、车用燃气销售、非油商品销售、新能源销售(含充换电、加氢等),包括但不限于:加油(气)操作、充换电及加氢业务操作、收银服务、现场服务、日常巡查、日常运营、安全管理等;非油商品(含站外便利店)的管理及促销推荐;服务平台、加油卡、服务产品等业务推广;设备设施日常保洁保养,卫生间、宿舍、小食堂的日常保洁保养等;其他与发包业务相关且为确保服务项目稳定、安全、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项目总标的金额为58000万元,按照中标单位依次对以上业务进行工作量划分。油气销售技术服务内容见下表:
| 油气销售技术服务对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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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服务区域 |
销售类别 |
服务期内 估算业务总量 |
服务含税单价 最高限价 |
| (万吨) |
(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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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甘肃销售公司所属兰州、白银、定西、交通公司 |
汽油 |
90.68 |
108.00 |
| 柴油 |
43.90 |
72.00 |
||
| 车用燃气(CNG) |
3.33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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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用燃气(LNG) |
50.68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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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甘肃公司所属天水、平凉、庆阳、陇南、酒泉、嘉峪关公司 |
汽油 |
67.56 |
129.00 |
| 柴油 |
58.59 |
86.00 |
||
| 车用燃气(CNG) |
0.21 |
200.00 |
||
| 车用燃气(LNG) |
27.32 |
120.00 |
||
| 3 |
甘肃公司所属金昌、武威、张掖、临夏、甘南公司 |
汽油 |
64.33 |
129.00 |
| 柴油 |
45.55 |
86.00 |
||
| 车用燃气(CNG) |
0.47 |
200.00 |
||
| 车用燃气(LNG) |
16.61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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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油及新能源销售技术服务对应表 |
||||
| 序号 |
服务区域 |
销售类别 |
服务期 估算业务总量 |
服务含税单价 最高限价 |
| (万元) |
(元/万元) |
|||
| 1 |
甘肃销售公司所属兰州、白银、定西、交通公司 |
非油销售毛利 |
8777.82 |
2650.00 |
| 新能源销售收入 |
1913.00 |
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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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甘肃公司所属天水、平凉、庆阳、陇南、酒泉、嘉峪关公司 |
非油销售毛利 |
8714.73 |
2650.00 |
| 新能源销售收入 |
3838.00 |
650.00 |
||
| 3 |
甘肃公司所属金昌、武威、张掖、临夏、甘南公司 |
非油销售毛利 |
6628.10 |
2650.00 |
| 新能源销售收入 |
877.00 |
650.00 |
||
注:
- 服务期估算业务总量:为两年合计预估数,不作为结算依据,月度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以上单价及金额均含6%增值税。
- 中标单位服务管理费开具“服务费”发票进行核算,比例不得高于总外包费用的2.5%,费用统一计入外包费用总额支付。
2.3服务地点:甘肃省境内所属分公司。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两年止。
2.5项目预估金额:预算金额:58000万元(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至少具有1个结算金额20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业务外包业绩。(附合同、对应发票清晰可辨扫描件,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对应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5项目人员及机构要求:
3.5.1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至少1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名,须为企业自有员工。(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费凭证)
3.5.2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设立属地管理机构,并承诺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的业务人员,且不因员工招聘影响到项目服务工作。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查询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⑤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在*公示信息为准)。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7投标人须承诺:
3.7.1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工资情况的不良记录,同时必须承诺在本项目履约期间不会发生拖欠工资事件。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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