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51105149447-06294734
项目名称:静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收运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626-00005129, 0626-K00005131, 0626-00005130, 0626-K00005132
预算金额(元): 36871067元(国库资金:36871067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297970.00元,包2-251503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收运服务项目(南块)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14290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静安寺街道、曹家渡街道、江宁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为收运范围。上门收集家数上限为1004家。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收运服务项目(北块)
数量:2
预算金额(元):2544205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以上海市静安区北站街道、天目西路街道、宝山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共和新路街道、大宁路街道、彭浦新村街道、临汾路街道、彭浦镇为收运范围。上门收集家数上限为2235家。(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包件1、包件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服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包件1、包件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8.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9.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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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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