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调相机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16-WZ411
本招标项目新疆油田公司新能源项目 分布式调相机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50Mvar分布式调相机11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油田共需采购50Mvar分布式调相机11台用于新能源项目建设,属于二级物资,已落实资金来源,具备实施招标的条件。
2.2招标范围:调相机 (13034编码规范新物料分类为A28010402),其中包括调相机设备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配合总承包单位、国网公司联调等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按《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1#、2#升压站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输变电工程3#、4#220kV升压汇集站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新疆油田阿勒泰8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设备需求一览表
| 标包 |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最高投标单价 (单位:万元) |
最高投标总价 (单位:万元) |
交货地点 |
| 一 |
1 |
调相机 分布式 50Mva 10.5kV 2749.3A 50Hz*01 |
按《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1#、2#升压站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执行 |
台 |
4 |
4167 |
16668 |
新疆油田公司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
| 2 |
调相机 分布式 50Mva 10.5kV 2749.3A 50Hz*01 |
按《新疆油田阿勒泰吉木乃8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调相机技术规范书》执行 |
台 |
2 |
4167 |
8334 |
新疆油田阿勒泰吉木乃8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
|
| 包一限价合计 |
2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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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3 |
调相机 分布式 50Mva 10.5kV 2749.3A 50Hz*01 |
按《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输变电工程3#、4#220kV升压汇集站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执行 |
台 |
4 |
4167 |
16668 |
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输变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
| 4 |
调相机 分布式 50Mva 10.5kV 2749.3A 50Hz*01 |
按《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执行 |
台 |
1 |
4167 |
4167 |
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
|
|
|
包二限价合计 |
2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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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45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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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单价:4167.00万元/台,包一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5002.00万元,包二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0835.00万元(详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包含货款(净价)、13%增值税、包装费、货到现场的运费等费用,免费提供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2.3实施或交货地点:
新疆油田公司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输变电工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新疆油田阿勒泰吉木乃8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20天。交货是指卖方将货物运抵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750kV升压汇集站施工现场、新疆油田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136万千瓦光伏项目输变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新疆油田阿勒泰吉木乃8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新疆油田呼图壁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输变电工程220kV升压站施工现场。
2.5质保期:质保期为自投产运行之日起24个月(以开具《设备调试验收报告》之日开始计算)。
2.6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设备调试合格后,凭《新疆油田公司A类设备调试验收报告书》和增值税发票结算95%货款。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到期后凭使用单位出具的《新疆油田公司A类以及其它附属设备质保期验收报告书》后予以承付,卖方需在票据结算前,向买方提供结算票据证明。(质保金不计息)
设备调试合格后,凭使用方出具的《新疆油田公司A类设备调试验收报告书》和增值税发票结算,卖方需在票据结算前,向买方提供结算票据证明。
银行转账或银行转账与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中油财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商业汇票开立比例不高于合同结算总额的70%。
2.7报价要求:包含货款(净价)、13%增值税、包装费、货到现场的运费等费用,免费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
2.8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按《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一期)新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1#、2#升压站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新疆油田264万千瓦新能源及配套煤电、碳捕集一体化项目(二期)新能源项目输变电工程3#、4#升压站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新疆油田阿勒泰80万千瓦风光发电项目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呼图壁项目分布式调相机成套装置技术规范书》执行。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制造商是指具备独立生产调相机主机设备或调相机二次控制系统能力的供应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今)(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应有至少 1 台 50Mvar 及以上调相机成套设备的应用业绩,且投运满一年(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业绩合同及发票、投运证明资料)。
3.投标人(2020年至今)(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监督抽检不合格尚未复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投标。以集团公司、新疆油田公司范围内质量通报为准)。投标人必须书面如实告知,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计入不诚信记录。如未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建议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建议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须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并在惩戒期限内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在对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指:财务审计报告正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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