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及事中过程稽核与事后档案检查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6年-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及事中过程稽核与事后档案检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20251211419)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采购规范性及效率,高效支撑业务发展,现启动2026年-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及采购事中过程稽核与事后档案检查服务项目的采购。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包,具体如下:
| 标包 |
服务类别 |
服务范围 |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
| 标包1 |
招标代理服务 |
份额1 |
省本部采购项目的50%; |
0 |
| 份额2 |
省本部采购项目的3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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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份额3 |
省本部采购项目的20%; |
0 |
||
| 标包2 |
采购事中过程稽核服务 |
全省采购项目事中过程稽核服务 |
84.91 |
|
| 标包3 |
采购事后档案检查服务 |
全省采购项目事后档案检查服务 |
84.91 |
|
供应商可同时参加多个标包,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注:代理分配原则
| 预算金额(含税) |
份额 |
省公司 |
市分公司 |
备注 |
| 1亿元(不含)以下 |
份额1 |
省公司通信发展部、能源经营部 |
济南、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 |
如遇回避情况按照份额顺序分配 |
| 份额2 |
省公司运营维护部 |
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 |
||
| 份额3 |
省公司行业拓展部及其他部门 |
淄博、枣庄、东营、临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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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亿元(含)-5亿元(不含) |
原则上按照份额1、2、3顺序分配,如遇回避等视情况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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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亿元(含)以上 |
原则上由服务周期内累计评价得分高的服务商承接,如遇回避等视情况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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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服务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服务商作出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更换人员、扣罚代理服务费、缩减份额、停业整顿、解除合同、纳入黑名单管理等。停业整顿或缩减份额产生的代理服务项目由剩余单位按照中选份额比例分配,被分配单位应按照工作量增加人员。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折扣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6年-2028年招标代理服务及采购事中过程稽核与事后档案检查服务项目。
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包括:省、市公司(含智联公司、能源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需求对接、方案编制、采购实施、组织评审、资料整理、材料归档、供应商履约管理等采购实施全过程涉及的服务支撑;提供招标采购相关的咨询答疑、政策解读、模板编制、业务培训和支撑服务;提供招募及标前评审支撑服务;开展或配合开展采购管理及采购项目规范性检查、巡视、审计和整改,协助公司不断提升采购管理和规范化水平,同时承接与采购相关的支撑工作。
采购事中过程稽核服务及采购事后档案检查服务,范围包括:省、市公司(含智联公司、能源公司)所有采购项目,含采购需求、采购方案、采购文件、评审材料、决策材料、公示公告、合同文本、供应商履约管理等全过程材料;提供招募及标前评审资料检查;前期各类审计、稽核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监督和复核;总部、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国资委、审计署和内外部审计等检查的预审、自查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同时承接与采购相关的支撑工作。
具体要求及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3服务地点:省公司(包含智联及能源公司)及16个地市分公司。
2.4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69.82万元(不含税),180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按6%记取,费用支出类型列支成本费用支出,费用构成如下:
(1)采购事中过程稽核及事后档案检查服务费用由基础服务费和发现问题奖励费用(ABC三类问题)两部分组成,其中:
基础服务费每家各30万元/年(含税),三年共计180万元(含税)。
上限奖励费用每家各20万元/年(含税),共计120万元(含税),本部分费用通过招标代理直接向第三方单位支付的形式完成,不计入本项目预算。
(2)招标代理服务,我公司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基准费率计算结果乘以中选折扣确定实际收取金额。以每标包的总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中选折扣进行折算,计算每标包应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总金额,并以此作为该标包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标包内涉及多个份额的,单个份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各供应商的中选份额比例分摊。
采购代理服务费基准费率详见技术规范书,以基准费率计算结果乘以中选折扣得出服务费低于1500元的项目,按照1500元计取服务费。
(3)采购文件费用收取
采购文件款的收取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采购文件款应当按项目收取,不得分标段/标包收取。采购文件款的设置不得超过如下规定:
①.非直接采购方式采购文件款每个项目每个供应商不得高于200元;
②.直接采购方式不设置文件款;
③.资格预审或集中资格预审文件款每个项目每个供应商不得高于2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应具备在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操作权限;成交后如遇与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代理对应项目。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函或采购公告截图扫描件,能够清晰证明相关业绩,三者之一均可。
注:项目业绩提供招标代理合同或委托函的,须提供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标的页)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签订时间为准;项目业绩提供资料为采购公告截图的,须同时提供对应公告网址,日期以公告发布时间为准,未提供或二者信息不一致的将被否决。
3.5.1人员要求(标包1):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代理机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团队负责人,其应当具有招标师或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级及以上招采人员评价证书,同时具有8年以上从事采购代理工作的经验(以采购公告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2)代理机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人员配置,逐一列明各成员担任角色(含团队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2人、项目助理7人),须提供所有人员学历证明文件。
注: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8月(含)至响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
须提供采购项目公告截图扫描件(需提供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所代理项目招标/采购人公告发布平台等的公告截图)和对应公告网址,二者信息需一致。
公告中须体现项目团队负责人姓名,未体现或姓名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3.5.2人员要求(标包2-标包3):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代理机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团队负责人,其应当具有招标师或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级及以上招采人员评价证书,同时具有8年以上从事采购代理工作的经验(以采购公告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2)代理机构须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明确项目组人员配置,逐一列明各成员担任角色(含团队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助理1人),须提供所有人员学历证明文件。
注:
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5年8月(含)至响应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
须提供采购项目公告截图扫描件(需提供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所代理项目招标/采购人公告发布平台等的公告截图)和对应公告网址,二者信息需一致。
公告中须体现项目团队负责人姓名,未体现或姓名不一致的不予认可。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7供应商关联关系审查
(1)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关联关系承诺书。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不需要供应商代表到现场获取。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邮箱songwl3@chinatowercom.cn,采购人将向其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5.3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八路56号山东铁塔1106室。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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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