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XZTP-G2025-0015 项目名称:徐州高新区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每个项目不超过0.55元/㎡,费用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项目,既有建筑消防安全检查2000元/项目,既有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审核5000㎡以下300元/项目,5000㎡以上500元/项目。招标期限为3年,招标控制价为75万元,每年不超过25万元,最终以实际工作量结算,每年支付不超过25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按要求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包括消防备案现场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相关问题咨询(论证)以及相关技术课题研究等技术服务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并加盖电子签章;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