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1 | 3807100089672588 | 伺服液位计\L=16000 CL150 6" 316 隔爆型 4-20mA+HART 1mm | 4.0 | 台 | 2026-04-03 | 广州分公司物装工厂/仪表、劳保消防库 |
| 2 | 3807100094204438 | 伺服液位计\L=16800 CL150 6" 316 隔爆型 4-20mA+HART 1mm | 1.0 | 台 | 2026-04-04 | 广州分公司物装工厂/仪表、劳保消防库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中石化2025年集中资格预审中标供应商产品。
4.4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电子式防爆产品,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T 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5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1.认证等级及内容要求:提供不低于SIL2等级的认证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及对应的技术支持报告,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认证内容须同时满足IEC 61508-1(一般要求)、IEC 61508-2(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要求)及IEC 61508-3(软件要求)及其他性能要求(气候、振动、EMC等)。 2.认证机构资质要求:认证证书须由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CNAS认可机构或IAF MLA签署方认可的机构,并提供该机构的认可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3.认证机构业务范围要求:认证机构的认可业务范围需明确标注涵盖IEC 61508-1、IEC 61508-2、IEC 61508-3相关标准内容,且其认可证书需标注具体业务范围。
4.6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检测能力,不允许贴牌)。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或者与证书持有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4.7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8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0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1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12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22年至2024年期间,在石油化工装置或类似工况下的供货业绩,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一是至少3家的使用业绩,每家数量不少于10台单笔订单业绩订单。 为证明上述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1. 一次性供货合同或订单的清晰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其发票进行验证;2. 合同基本信息,至少应包含用户单位(用户单位是指最终用户、EPC单位或集成商)、合同名称、联系人、合同数量、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3. 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体现最终用户和投标人双方签字信息,并确保内容清晰可辨(如无法提供技术协议,需提供该订单的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版使用证明)。 如为非直签合同(即投标人通过中间商销售给最终用户,还须提供:4. 中间商与最终用户(或EPC单位)之间的上述发票信息。所有发票必须为正式发票,并通过系统验证,不接受形式发票。 所有资料如未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无法核实,其业绩将不予认可;如发现造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允许代理商、流通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