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招标公告
我公司现对 平度市城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 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 专业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
招标名称: 中冶天工渤海平度市城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
二、
招标编号: 201305-2025-2388-渤海-ZB04 。
三、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平度市城区;
工程规模:改造南京路(苏州路-现河)、深圳路(广州路-现河北京路)、厦门路、郭家庄平塘等 12 处雨污水管线及崇杰污水处理厂进水主管道,新建红旗路、西安路、嘉兴路等41条道路雨污水管线,总长128355m,其中新建 DN400-DN1500雨水管道和 BxH=2x1.5-4x1.8暗渠36905m,翻建DN400-DN1350 雨水管道和 BxH=2x1.5-2x3x1.8 暗渠22810m,清淤、修复DN 800-DN1200雨水管道和3x1.7暗渠4271m;新建DN400-DN800污水管道 38867m,翻建 DN400-DN1200污水管道18163m,清淤、修复DN1000-DN1200 污水管道7339m。
项目规划范围(1)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工程主要实物量:钢筋混凝土雨污水管及暗渠约128355m,沥青混凝土约40000t,水泥稳定碎石约5000m3,水泥混凝土约15500m3。详见设计图纸。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870天,具体开工日期依据通知。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平度市城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本次招标为1标段。
2、招标范围:平度市城区基础设施排水管网建设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基坑支护工程,包括:
2025年西安路(兰州路至锦州路)、桂林路(杭州路至现河)、洛阳路(通州路至杭州路)、朔州路(沈阳路至天津路)、朝阳路(常州路至苏州路)、济南路(苏州路至杭州路)、嘉兴路(商州路至柳州路)、西城小区北侧道路(兰州路至名人国际花园)、沧州路(深圳路-嘉兴路)、行知路、郭家庄平塘、西阁沟雨水暗渠、308国道(柳州路至曲家庄)、深圳路(广州路-现河-北京路)14条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2026年胜利路(荆州路至锦州路)、广州路北延、商州路(深圳路-嘉兴路)、汉河路、联河南路(新城路-崔冷路)、泽河五路(汉河路以北段)、衡阳路(常州路至泽河三路)、梧州路(太原路-北京路)、红旗路(泸州路-柳州路)、小泥河、吉州路(北京路-上海路-香港路)、广场(西)路(秀水河至郑州路)、新村路(洛阳路-同康路),同兴路及支路、赣州路雨水暗渠、西安路雨水暗渠15条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2027年红旗路(锦州路-商州路)、南京路(泸州路-柳州路)、衡州路(厦门路至嘉兴路)、凤山路(胜利路-红旗路)、徐州路(厦门路至朝阳路)、厦门路(现河-青啤大道)、青啤大道(厦门路-深圳路)、沧州路(昆明路至学校北墙)、宜州路(太原路至昆明路)、洛阳路(郑州路至柳州路段)、宜州路(北京路至洛阳路)、泸州路(北京路至洛阳路)、亳州路(深圳路至厦门路)13条路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2028年南京路(苏州路-现河)、香港路(厦门路-深圳路)、常州路(人民路-青岛路)、常州路(污水处理厂-咸阳路-深圳路)、长春路(常州路-苏州路)、人民路(柳州路-郑州路)、泽河三路(衡阳路至岳阳路)、北海路(柳州路至泸州路)、太原路(柳州路至泸州路)、泽河一路延伸至泽河坝段、泽河二路延伸至泽河坝段、现河东路(青岛路-南姜家庄)、秦皇河路(泸州路-柳州路)、深圳路、郑州路排水渠、泽河翻建及光固化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3、分包工程施工内容:拉森钢板桩及支撑围檩的租赁、材料堆放、场内运输、喂桩、打桩、拔桩、桩孔封闭回填、检验试验及安全措施、现场防扬尘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四、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二)未列入中国五矿供应商“黑名单”、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
(四)与中冶天工不存在恶意法律诉讼、纠纷;
(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七)投标人应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能力能够按照工程技术要求完成桩基工程及辅助工程施工;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配置合理的劳动力;
(八)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九)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次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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