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批)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邛崃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第二批)监理 / 标段已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邛发改审批〔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沄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邛发改审批〔2023〕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尚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邛崃市水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邛崃市文君街道南江村。
2.2工程规模:实施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再生水管网配套工程以及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调蓄改造工程。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50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及保修期内全部监理服务。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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