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建筑垃圾回收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惠农区建筑垃圾回收循环综合利用项目已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5-640205-04-01-2398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惠科市政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宁夏惠科市政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建筑垃圾再生工艺,新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一条,更新购置22台/套设备,对辖区内(或周边)约7.28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处理,预计建成后形成5万吨/年处理能力。
2.2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火车站街道。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建筑垃圾再生工艺,新建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一条,更新购置22台/套设备,对辖区内(或周边)约7.28万吨/年的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处理,预计建成后形成5万吨/年处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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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