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江污水处理厂项目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团贷款(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占地面积约36.24亩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总规模为1.0万m³/d,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0.5万m³/d,建设内容包括一体化除氟设备(200m³/d)、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0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紫外线消毒渠及尾水提升泵池、综合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臭氧发生间、污泥脱水间、除臭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详见附表。
2.2.2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及湿拌砂浆,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3计划开始交货(提供服务)日期:暂定2025年12月30日
2.2.4交付(提供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凯州新城中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2.2.5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有供应业绩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企业授权资格的经销商;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标的物的制造商应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且相关证照在有效期内;所提供标的物应在一年内经当地质检站检验合格;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需提交近三年财务情况。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必须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提供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流程制度等),持有有效的ISO三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主要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
(5)信誉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报价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业绩要求:近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个标的物业绩;
(7)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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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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