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项目(特种设备采购与安装)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项目(特种设备采购与安装)--安检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
1.2供货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的清单详见1.6要求。
1.3交货期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7日历日。卖方应确保在供货期约定前完成供货、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所有相关工作。
卖方对所供设备进行一次性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卖方进行现场培训,卖方提前一周通知买方培训时间,买方应在培训前组织好培训人员,培训后对培训记录签字确认。
1.4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国家和民航标准,如国家和民航标准不统一,则以标准高者为准。
1.5价款说明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次物资采购最高投标限价:460000.00元(肆拾陆万元整),报价单位的报价为最终报价,不进行二次报价。
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生产制造费、备品备件、工厂检验监造费、出厂检验、现场送检、进口设备完整报关手续、油漆、包装、保险、税金、管理、运输、装卸、现场安全防护、外协(购)件、配套件、培训、验收、质保、招标代理费、北京市承发包中心交易服务费、交纳税费、保险、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服务事项等全部费用。
在供货清单内填报的各项单价(货物的到工地价格)采用包干单价的形式,并且货物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固定不变,合同实施期间不进行任何燃料、材料、劳务的价格调整,任何可能影响合同价格的风险和因素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价格中予以充分予以考虑并报价。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供货期内完成本合同内容,当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再次赶工时,承包人必须调整供应计划,增加人、机、料赶工,保证赶工期并不再索取任何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可能由此引起的费用增加,所发生的赶加班费应摊入材料的单价中。
1.6技术要求
货物采购清单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采购数量 |
计划采购单价(元) |
预计金额(元) |
业主建议品牌 |
备注 |
| 1 |
手提行李X光安检机 |
通道尺寸:620毫米(宽)×420毫米(高),传送带速度:0.2米/秒,传送带高度700毫米(高度可调),最大载荷:160千克(均匀分布),线分辨力:≥AWG40,穿透分辨力:≥AWG32,空间分辨力:≤1.0毫米,显示器:27时液晶显示器 |
台 |
1 |
400000 |
400000 |
同方威视 |
含航科院检测费 |
| 2 |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
可探测各种危险金属品(如简易金属爆炸罐、刀、斧、枪、子弹、打火机等),覆盖磁性及非磁性金属,包括铁、不锈钢、铝、钢、金等。可探测各种形状的金属,包片状、球形、圆柱等各种形状,声、光报警,报警音调、音量、报警时长均可调,动态通行指示,直观、形象 |
台 |
1 |
50000 |
50000 |
同方威视 |
|
| 3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能够探测铁、碰性及非磁性不锈钢、铝、铜、金够材质金属,超高灵敏度,可探测到极小的金属或磁性极弱的全属,具有高、中、低三档灵敏度,设置快速切换按钮,一健即可完成灵敏度调节 |
个 |
2 |
5000 |
10000 |
同方威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技术规范仅指出所需设备的基本技术和功能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未提及的细节或者规定没有明确的条款,应认为是采用业主可以接受的中国或按照国际习惯的满意做法。业主不接受为此次投标单独设计、配置的设备。投标方应根据所投设备的技术发展状况,采用优良的制造工艺和生产标准,完成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向业主提供成熟而先进的、符合本规格书要求的全新投标设备。
投标方必须对投标内容和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有关机械、电气、仪表、工艺等方面的一切专利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软件、技术专利和执照等方面的侵权而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业主无关。
1、工作范围
1.1 投标方方必须仔细阅读本规格书,如有问题或发生矛盾,应立即向发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
1.2 投标方必须按本规格书所述各工作阶段的期限及时免费向业主提交所需的、符合本规格书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
1.3 投标方必须按本规格书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工作。
1.4 投标方中标且签订合同后,应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如期向买方提交完整优质的全新招标设备及所需附件、工具、备件和资料,只有在得到买方的书面接收证明后,整体工作才算完成。
2、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
2.1 要求
投标人必须派遣技术熟练,身体健康,本专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及人员培训,投标人必须提交派遣人员的简历、技术服务计划(包括人数、天数、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同意。招标人有权更换不合适的派遣人员,在没有得到招标人允许前,投标人不能更换或撤走任何一个派遣人员。
2.2 投标人在现场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在现场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设计审查、安装、调试、试运行、考核、培训,以及投标人必须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
投标人必须指派一名技术服务人员作为现场总代表,负责合同范围内的设备的总技术问题。
投标人必须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招标人工作,解决安装、调试、试运行中的问题。
2.3 招标人操作人员在现场的培训
投标人还必须为招标人免费提供至少2批次的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被培训的操作人员将实际操作设备。培训包括课堂教学和现场操作两部分。通过培训,应是招标人现场操作人员达到如下的目的:
(1)了解设备的功能和操作使用管理方法。
(2)了解设备的性能和正确操作方法。
(3)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4)掌握常见故障发生的原因和排除方法。
(5)学会设备的保养知识。
培训时提供的资料:培训前15天应向业主技术人员提供中文操作和维修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文件。资料份数按投标人建议的业主技术人员人数决定,但不少于6套
3、供货要求
供货地点: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施工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技术参数
4、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4.3 手持金属探测器
手持金属探测器,与通过式金属探测门联合使用, 以确定旅客身上是否携带影响飞机安全的金属物品。
4.3.1 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 |
探测灵敏度 |
灵敏度连续可调。对直径20mm钢球的探测距离不小于70mm。 |
| 2 |
电池类型 |
标准9V电池或9V 镍氢或镍镉充电电池。 电池必须能多次充电,> 1000次充电寿命。提供电池充电装置,充电器采用非接触式磁感应充电器,可以串联使用的充电类型的充电器 。随机提供充电电池。充电时间不超过5小时。 |
| 3 |
电源消耗 |
连续工作≥40小时。 |
| 4 |
电池指示 |
具有电量提示灯,电量不足声光连续提示。具有电池欠压报 警提示。 |
| 5 |
报警 |
具有报警模式选择开关,可选择声音报警、灯光显示报警、 震动报警功能。 |
| 6 |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 |
≥10000小时 |
| 7 |
整机重量 |
350 g ~ 500g(含电池) |
| 8 |
声响指示 |
声压≥75db(30cm) |
| 9 |
工作温度/相对湿度 |
-15~+65 ℃ ;0~95% 无凝结 |
| 10 |
外形 |
外形美观大方,适于手握;结构应便于维修和电池装卸。尺 寸:340×80×55mm (LWH) (参考值) |
| 11 |
干扰和抗干扰 |
对心脏起博器,磁介质(录音带、信用卡、磁盘)无影响。设备使用时不得对300mm以外的其他电子装置造成干扰。 |
| 12 |
抗冲击性 |
0.5米高度掉到水泥地面应能正常工作。 |
| 13 |
外壳材料 |
抗冲击ABS工程塑料 |
| 14 |
设计寿命 |
》10年 |
4.4 手提行李X光安检机
4.4.1 基本要求
(1)卖方提供的手提行李双视角X光安检机得到民航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2)买方不接受专为满足用户标书要求而设计的产品,即卖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已经正式生产的。
4.4.2 主要技术规格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规格 |
||
| 一、主机技术规格 |
||||
| 1 |
外形尺寸 |
总宽:≤900mm 总长:≤2100mm 总高:≤1300mm |
||
| 2 |
行李通道尺寸:(宽×高) |
≥600mm×400mm |
||
| 3 |
线分辨力 |
≥40AWG 典型≥38AWG 应用 |
||
| 4 |
空间分辨力 |
≤1.3mm线对 典型 ≤1.3mm线对 应用 |
||
| 5 |
穿透力 |
≥32mm 钢板 典型≥27mm 钢板 应用 |
||
| 6 |
单次检查剂量 |
≤5 μGy |
||
| 7 |
泄漏剂量 |
≤3 μGy /h (距外壳50 mm) |
||
| 8 |
整机工作时间 |
24小时连续运营 |
||
| 9 |
整机无故障作业时间 |
≥7000小时 |
||
| 10 |
整机寿命 |
≥10年 |
||
| 二、X射线发生器 |
||||
| 11 |
X射线管电压 |
≥160千伏(可调) |
||
| 12 |
射线源冷却方式 |
密封油冷 |
||
| 13 |
工作周期: |
100%连续,不需预热 |
||
| 三、图像系统 |
||||
| 14 |
X射线传感器 |
光电二极管L形阵列探测器 (双能量) |
||
| 15 |
灰度级 |
≥65536(16比特) |
||
| 16 |
图像处理 |
24比特(bit)实时处理 |
||
| 17 |
随机显示器 |
21或以上英寸液晶显示器,1台 |
||
| 18 |
最高显示分辨率 |
≥1280× 1024 |
||
| 四、输送机系统 |
||||
| 19 |
输送机高度 |
650~700mm |
||
| 20 |
输送机皮带速度 |
约0.20m/s |
||
| 21 |
输送带运行方向 |
双向运行 |
||
| 22 |
输送带承重 |
≥100Kg |
||
| 23 |
输送承载方式 |
滑床式皮带输送机 |
||
| 五、安装及其他要求 |
||||
| 24 |
工作温度 |
0℃~+40℃ |
||
| 25 |
相对湿度 |
10%~95%(不结露) |
||
| 26 |
电源 |
220V±10% AC 50Hz |
||
| 27 |
主机噪音 |
≤65dB(A) |
||
| 28 |
主机操作系统 |
采用Windows 7系列或以上 |
||
| 29 |
联网要求 |
设备应能接入网络,接入安检管理系统 |
||
4.4.3 功能要求
(1)主机外形美观,结构坚固结实,不变形,易于移动。表面漆饰优良,采用喷粉涂装工艺。涂层无桔皮、流挂、针孔等缺陷,在使用环境和寿命周期内,涂层不爆裂、剥落。 内部所有金属表面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如、防锈漆、表面钝化、电镀等。
(2)对行李的各种摆放姿态,X光安检机都能对其进行透视,无盲点,无死角。
(3)对行李进行安全检查时采集行李的扫描图像,同时存储、传输。
(4)采用计算机作为控制和图像处理核心部件,可直接并入行李安检集中管理系统。
(5)具有单机操作功能,配备随机专用键盘和显示器(21或以上英寸液晶显示器)。
(6)图像存储:同时有单机存储和网络存储功能。当网络出现问题时,单机存储,当网络恢复后,存储的图象自动上传。
(7)上电自检测:设备开机自动诊断参数和工作状态。
(8)系统监控: 自动生成设备运行报告,记录登录信息。
(9) 自动训管:距上次设备开机时间间隔较长时,设备应在开机过程中自动执行X射线发生器训管流程, 以延长使用寿命。
(10)组合处理:通过自定义功能键,提供多种图像组合处理功能,可单键操作。
(11 )图像上叠加的字符以及菜单、界面显示的所有文字信息须支持中文显示。
(12)远程功能
(a )允许通过网络或者远程通讯装置完成开关机功能。
(b)通过网络向设备管理工作站实时输出当前设备状态和故障监测信息。
(c )通过网络远程诊断设备主要部件状态和故障。
(13)图像处理功能
(a )显示颜色设置:可提供多种颜色配置方案供用户选择。
(b)图像处理功能包括黑白/彩色、伪彩色、亮/暗增强(图像超级增强和局部穿透增强)、边缘增强、有机物/无机物剔除、图像反转、图像渐变等。
(c )图像放大倍数:2至32倍放大或无级缩放,放大区域任意漫游或9区选择;
(d)图像回拉:可回拉前50副图像,在回调过程中不影响其他处理功能。
(e )高密度报警:将高吸收区域的物品用闪动加亮报警。
(f)图像可变吸收率:分十个级别改变图像的吸收率。
(g)炸药/毒品自动探测:红色/绿色方框提示。
(h)炸药/毒品辅助探测:用不同的颜色提示。
(i)危险品图象自动插入:将危险品图象自动插入被扫描物品的真实X射线图象中。
(j)可一键切换成黑白/彩色图像。
(14)图像存储
(a )所有图像应自动存储,同时可供操作员判读后选择另行存储,图像存储溢出时应按先入先出原则有序删除存储图像;
(b)根据操机员ID 、图像生成时间等参数对所存储图像进行检索;
(c )应存储不少于50000件行李的过检图像;
(d)应能对图像的原始数据进行存储和离线通过生产厂家专用软件再现,再现图像处理功能与设备功能相同,图像数据应与设备ID 、操机员ID数据相关联,专用软件应能将图像的原始数据转换成标准的图像格式,并附加关联信息。
存储的图像至少应该具有下述标识:
| 序号 |
数据项名 |
备注 |
| 1 |
安检设备ID |
识别号 |
| 2 |
操作员ID |
身份号或登录号 |
| 3 |
图像生成时间 |
yyyy-mm-dd hh:mm:ss |
| 4 |
行李值机线通道号 |
与行李系统协调 |
| 5 |
行李识别号 |
10位码,符合IATA740标准 |
(e )应保证所存储图像的安全,只有被授权人员能删除所存储图像,并在日志文件中记录;
(f)应同时具备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和网络转存图像数据的功能。
(g)存储的图像数据除可以原始格式输出外,还可转换成多种标准的图像文件格式输出,如:jpg、bmp、png等,输出建议使用USB硬盘方式,转存的图像可通过USB接口存储在存储设备的指定位置。
(15)危险品图像注入(TIP)和网络TIP管理功能
(a)应具备用户可选择的危险品注入(TIP)功能,应能注入整包图像或单个危险品图像供操作员判读,对判读结果的正确性给出明显的提示。通过此功能可以实现手动图像注入或按设定的规则自动注入,并支持通过网络实现集中管理;
(b)应具备管理员、维修员对TIP功能的危险品图像数据库进行更新功能,包括添加和删除图像的功能;
(c)应具备操机员TIP操作结果的查询、统计、分析和导出功能。
(16)管理和报告
(a)用户管理:登录控制功能(登录和退出),设有多级身份管理权限。
(b)图像检索:按生成时间、操作员ID、行李识别号等进行检索。
(c)系统日志:记录所有用户登录、注销、检查包裹数等信息,并可以根据用户ID、时间范围等条件组合检索日志信息。提供按照天、周、月等时间单位进行日志信息统计汇总功能,汇总信息可以通过USB存储设备导出。
(d)信息提示:显示日期/时间、被检物品自动计数与清零、操作员ID号、设备号码、行李通道号、行李识别号、图像识别号(如果有)、系统运行计时、X射线发射计时、保养信息显示。
(e)图像打印,设备应能够连接打印机,并支持图像打印功能。
(17)设备配置和维护
(a)设备诊断/维修功能:X射线发生器监控、探测器阵列监控、操作键盘测试、电动滚筒测试、光障(光电传感器)测试诊断功能等。
(b)具备实时故障监测功能,提供设备工作状态显示。
(18)安全措施
(a)主机壳内铅版屏蔽,出入口采用屏蔽铅帘。
(b)应有明显的系统工作和射线发射显示装置(指示灯)设置在设备进口和出口上方。
(c)应有方便操作人员触及的紧急停止开关,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应能立即切断安检机X射线发生装置的电源,紧急停止开关为红色,开关设置在安检专用键盘上、主机入口和出口上方双侧。急停开关应设防误碰撞装置。
(d)安检设备应设有钥匙开关和二次电源启动开关,开关应能清楚的标识“通 ”,“断 ”位置。
(e)应配备规定值的电源过流保护装置,高压过压和过流保护措施。
(f)在X射线发射区装有安全防护连锁装置,一旦连锁装置断开,X射线应能立即停止发射。
(g)设备应具备保护接地端,接地端应明显的颜色,接线颜色符合国家标准为黄绿色。
(h)设备底部具有防鼠保护设计。
4.4.4输送机
(1)输送机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应符合GB10595、GB15208、MH7011的规定。并应适合X光安检机在最大负载作用下时钢结构强度足够,结构稳定,长期连续工作状态下运行平稳,可靠。
(2)机架外形光滑美观,无锐角、锐边和毛刺。裙板使用发纹不锈钢板。在工作环境下钢结构不得锈蚀,在最大负荷作用下结构牢固、不变形。
(3)输送机须采用滑板承载。滑板平整光滑,不得有锐角。在最大负荷作用下不产生永久变形。
(4)输送机驱动采用油浸式电动滚筒,应符合IEC34系列或相同等级标准。主要元件易于维护和更换,驱动装置不许渗油,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振动。承包商必须出具电动滚筒的出厂合格证明。招标人可以接受采用齿轮减速机的驱动方式,但应该优于GB和IEC标准或等效标准或者相当,其寿命、可靠性、可维护性等指标应该优于电动滚筒,且不能影响与行李输送机的衔接。
(5)输送机皮带必须质地结实耐磨、柔韧性好,在5年寿命期内,在负荷作用下不能有明显的磨损和裂缝。主要成分为PVC;皮带由多层组成,底层须为编织。适用工作温度范围为-5℃~ +50℃ 。皮带厚度公差为±10%,皮带长度公差为±0.3%,皮带曲率小于5mm/5m。抗静电,阻燃、防霉、无毒特性。皮带采用环形无接头一体式皮带。
(6)必须配置皮带张紧装置,且传送带张紧易于操作。
(7)驱动辊的皮带包角不小于180 °。
(8)轴辊应用标准滚动轴承座支撑,轴承寿命长,具有良好润滑性。
(9)输送机皮带设置自动纠偏装置,投标时承包商必须说明所采取的措施。
4.4.5 操作台
安检操作台技术要求如下:
(1)操作台简洁、轻便、美观,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便于安检员使用。
(2)操作台操作形式:适合操作员站立操作;
(3)所支持显示器类型:液晶显示器;
(4)显示器数量:横排1个;
(5)所支持显示器规格:可适应19、20、21、23吋显示器的安装;
(6)显示器安装高度及角度可调;显示器顶部边缘的高度在1450—1550mm左右,角度可多方向调节, 以适应操作员最佳视角;
(7)键盘台面尺寸不大于550X420mm,台面高度范围950-980mm;键盘要用螺钉固定安装;
(8)底板支座尺寸不大于800X700mm;
(9)底部需安装脚轮,方便移动,并具备锁定功能;
4.4.6 随机配置
手提行李X光安检机单台设备配置表:
|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备注 |
| 1 |
21或以上英寸液晶显示器 |
1台 |
|
| 2 |
安检专用键盘 |
1台 |
|
| 3 |
安检操作台 |
1套 |
|
| 4 |
出口滑板 |
1个 |
4.5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
4.5.1 基本要求
4.5.1.1 设计标准
制造商必须依据现行国际安全标准和设计标准进行设备生产制造,除特殊规定外,所有机械及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上应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的最新且已实施的版本。 MH 7012-2004 民用航空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安全检查设备标准
MH 7003-95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ECAC 欧洲民用航空协会标准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标准
EN 欧洲标准
CEMA 美国输送机械制造协会标准
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如果在本技术规范中没有规定,就必须对所用的标准进行说明。当推荐的标准和实施规则等效于或优于技术规范的要求时,该标准才可能为招标人接受。
4.5.1.2 无线电干扰
设备不应产生对机场各通讯、导航系统、弱电系统、飞行器、地面车辆、行李处理系统之间的有害干扰。 电气、电子设备,包括连接电线、电缆的设计,必须使它们不受在机场使用和安装的其它设备产生的电磁波的干扰,安检门也不能相互干扰,必须保证正常工作。
4.5.1.3 投标方在中标后的两个星期内须提交详细的安检门的结构尺寸、安装位置图。
4.5.1.4 本技术规格书只是对设备的基本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应以投标方完整的投标文件和详细的设计图纸为准,投标方应提供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全套设备,满足业主、对出港旅客安全检查的全部要求。
4.5.2 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 1 |
探测门形式 |
基于脉冲磁场工作原理的金属探测门。 |
| 2 |
通道尺寸 |
高度2010~2050mm;宽度715~760mm;深度约630mm。 |
| 3 |
门板要求 |
门板要求采用高强度、不易变形材料,门板接地面积大,要 求落地稳定。 |
| 4 |
探区数量 |
多独立探测区,各探区灵敏度可单独调节,整个探测区内无 盲区。 |
| 5 |
报警和显示 |
报警声长度可调。部位显示使用红色高亮度LED显示,3米及 以外距离可以清楚的观察。 |
| 6 |
报警音量 |
报警音量为有级或无级调节,分级调节时音量不少于10级, 报警音调10种以上可任选。 |
| 7 |
显示内容: |
带部位显示。环境干扰和探测信号强度定量显示,在部门的 上部使用LED显示屏, 以检测数值进行显示,显示级别不少 于200级。LED使用高亮度型,观察距离在2米外可以清楚的 分辨。 |
| 8 |
人员计数 |
标配通过人员计数器,记录进、出人员数。 |
| 9 |
灵敏度调节 |
探测区域灵敏度自动和手动可调,100个灵敏度级别。根据 制定测试物自动选择灵敏度 |
| 10 |
灵敏度级别 |
最高灵敏度时可测出一根大头针或曲别针。 |
| 11 |
盲区 |
在通过尺寸的范围内应无盲区,包括与地面接近部位,和门顶部。探测均匀性好,且灵敏度不均匀性在3%以内。 |
| 12 |
探测金属 |
可探测各种金属物,包括不锈钢、铁、铝、锌和各种合金金 属物。对不同金属有不同的程序选择。 |
| 13 |
校准方式 |
自动调整或人工调整可选 |
| 14 |
干扰抑制 |
使用信号处理器的数字过滤方式,多工作频段可选有效避开 环境中常见干扰如:显示器、助听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设 备。设备运行时不会对300mm以外的其它电子装置造成干 扰。 |
| 15 |
程序选择 |
内置≥5个安全检查标准程序。≥10个内置磁性金属和非磁性 金属的探测程序包括对所有金属都能探测的程序。所有的程 序参数可随时设定和修改。 |
| 16 |
工作频率可调范围 |
工作频段可选,有最佳工作频率自动搜索功能,有效避开环 境中常见干扰。 |
| 17 |
工作环境 |
工作温度:-10℃~+55℃;相对湿度:0~95% 无凝结 |
| 18 |
供电电源: |
交流220V±10%;频率50(+10%-15%) |
| 19 |
平均无故障时间(M TBF) |
>20000小时 |
| 20 |
设计使用寿命: |
24小时连续工作,≥10年 |
| 21 |
自诊断 |
提供自诊断功能 |
| 22 |
安全 |
应保证对起搏器佩带者、体弱病人及怀孕妇女无害,对电磁 介质无害。 |
| 23 |
网络接口 |
标准系列接口(RS232C/RS485)直接与计算机或局域网连 接。 |
5. 安装
5.1 投标人应负责中标系统和设备安装,并负责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直至系统和设备以及整个工程验收合格。
5.2 设备的每个部分须考虑防火、防过压、防潮、耐用、防漏电、容易清洁及日常维修,并且以符合文本件所提供规范为原则。
5.3 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工作,圆满解决安装、调试、试运行中的所有问题。
5.4 投标人必须负责提供安装过程中所需的专用工具。
5.5 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应分别单独列出,并包括在总价内。
5.6 卖方应与各相关系统的卖方配合完成系统的调试和标书中要求的其它功能。在配合过程中如出现分歧和矛盾,必须服从最终用户的协调,并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工期、增加费用。
5.7 最终用户保留对卖方驻现场主管和主要工作人员人选的审查权,若最终用户认为任何卖方工作人员行为不良、能力不足、不听指示或最终用户认为应予调离的其它原因,最终用户有权请求更换,卖方应立即更换人员,并不得借此要求赔偿和拖延工期。
5.8 卖方必须在接到雇主方通知后10天内派员到达现场,在没有得到最终用户允许前,卖方不能更换或撤走任何一个工作人员。
5.9 卖方须派遣足够人数的、合格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其主要人员必须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曾管理类似大型工程的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管理,以确保工程按期、按质完成。
5.10 卖方应积极服从和配合监理单位的工程进度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随时对本项目的工作做适当的安排和调整,在设备安装前,根据雇主方的工程进度要求,卖方必须制定设备安装计划表,经最终用户批准, 以确保整个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5.11 卖方应在中标后1个月内提供与土建配合有关的图纸及要求,并提供特殊零部件;卖方应充分考虑在土建结构中已有予埋件的使用。
6. 调试和试运行
6.1 投标人应在现场负责对中标系统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担任调试和试运行任务的是由投标人派出的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工程师。招标人认为不合格者,可要求更换。
6.2 设备在安装过程或安装结束后,必须经过调试,可根据情况进行部分调试和全面调试,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须至少进行为期20天的试运行工作。
6.3 系统和设备经过调试,投标人现场代表确认合格以后,在投标人技术人员指导下, 由招标人组织各种试运行。
6.4 卖方应在安装完成6周以前向买方提交详细的调试和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表格,并报业主批准。
6.5 参加试运行的双方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做好记录和工作日记。
6.6 试运行和考核试车所需用各种油及易损件和调试仪器,均由卖方负责准备。试运行和考核试车由卖方技术人员负责操作。
7. 验收
设备安装完成后,投标人须负责对已完成项目进行自验, 自验结束,投入试运行七天后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提交招标人, 由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初验。投标人负责全部系统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运转为止。若因设备安装时损坏安装场地的建筑结构或其它设备,投标人须负责修理或给予赔偿。
7.1 验收条件
投标人在验收前应负责做好下列工作,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招标人才能进行验收工作。
7.1.1系统设备准备就绪,系统设备各项性能指标经投标人自检、 自测证实满足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检测记录与检测报告。
7.1.2 系统设备在设计、安装、调试阶段出现的任何缺陷已得到纠正,系统设备运行稳定,设备同类故障现象经调整、修复后,超过一个月的运行时间内没有再次出现过。同时对故障成因有详细的分析报告提交,并已被招标人所接受。
7.1.3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对招标人人员的培训已实施完成,培训合格的人员已获得投标人办法或认可的上岗证书或执照。
7.1.4各类文档、图纸已按要求提交。
7.1.5管理系统与控制系统整体测试与验收须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1) 连续无负荷运行测试(12小时);
(2) 连续满负荷运行测试(8时)。
7.2 验收合格条件
7.2.1 系统设备运行满足技术规范、设计和验收大纲的要求。
7.2.2 各机构运转正常,操作、控制、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正常。
7.2.3 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雇主满意,系统设备功能及试运行满足设计要求。
8. 售后服务
投标人设备在现场经试运转合格,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为进入交付招标人使用期。投标人需要提供免费保修,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为24个月。内容如下:
8.1 在国内必须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每天24小时提供的,卖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以满足维修需要。确定的机构名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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