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硫磺造粒包装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B-RXHG-D2025111018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硫磺造粒包装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主要内容为硫磺造粒包装装置的运行,维持液硫池液位,包括硫磺造粒、包装、称重、缝口、搬运、装车技术服务。
招标方硫回收装置硫磺产量约为1.6万吨/年。
(1)正常生产工况下,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净化车间硫回收装置液硫的造粒(包括液硫泵的启停)、硫磺颗粒的包装、称重、缝口(袋装)和在界区内搬运,并负责将其合理码放在硫磺仓库(投标方自备防爆叉车,并负责维修、保养、检测及燃油费)。使用现有的50kg袋装(招标方提供包 装袋,当招标方包装方式及包装重量改变,投标方配合招标方包装工作)。
(2)投标方根据招标方净化车间要求控制液硫池液位,正常情况下液位控制在600mm-1000mm。
(3)负责硫磺销售时的袋装硫磺的装车工作。(改为吨包袋时,负责吨包袋的装车工作)
(4)非正常生产工况下,不能使用硫磺造粒机生产或硫磺包装机包装时,投标方须在临时区域把冷却凝固的硫磺,刨碎、装袋、装车、运送至硫磺仓库。
(5)负责硫磺仓库、成型机厂房、滴落机等设备以及厂房周围卫生。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垧梁工业园区经七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满三年(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的有效时间)。
3.2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方叉车司机具备相应的叉车司机证。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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