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TY-22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为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项目业主为成都鸿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鸿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万安街道石桥村4、5组。
2.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22万平方米,规划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8.4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62万平方米(含生态阳台面积);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4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下室及单体建筑主体工程散水以内(含散水)、地上附属设施主体工程以及水电安装预留预埋工程,除发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以外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2.4.1.土石方挖运及回填、基坑支护工程、基坑抽排水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机具和运输车辆进出场的冲洗设施以及沉砂池、排水沟、截水沟、挖运的运输通道的建设与维护等;
2.4.2.挖弃沟槽土方、捡底、地下室顶板及侧壁回填、基础及地基处理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装配构件二次深化设计及采购和安装、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屋面保温隔热工程、防腐工程、楼地面找平、天棚找平、楼梯间栏杆及装修、设备间简装、小区大门钢结构深化设计及采购和安装、室外挡墙、示范区围挡等;
2.4.3.给排水系统包括生活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以及全部管道系统的预留预埋。其中生活给水系统从市政给水水表井(不含水表井及水表)接至户内阀门(不含住户水表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排水系统包含雨水、污废水(户内排水支管除外)、压力排水及空调冷凝水系统(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2.4.4.电气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桥架工程、甲供配电箱柜安装、动力系统(从低压柜出线后端全部用电系统施工)、照明系统(配管、配线、灯具施工,不含精装区域)、甲供电线线缆敷设、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人防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施工及调试、电气系统调试以及各专业套管及暗配管的预留预埋等;
2.4.5.土建收边收口等相关配合及验收,完成施工图上表示的各专业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开洞,相应孔洞嵌缝、修补、防火封堵等,以及基层和面层的收边收口,完成施工图(含二次设计的施工图)上已明确的所有设备的基础、吊钩、支墩、管井等与安装工程相关的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二次开凿需修补费用按照清单计价表单价执行。
2.4.6.乙方应依据设计院BIM相关成果,开展BIM二次深化工作
2.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0日历天,正式开工时间以基坑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为准,完工时间以取得竣备证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满足中铁天府万安和景二期项目施工总承包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签约(含已完及服务期内项目)的2个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房建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精装交付)。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2024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当年至今)财务状态无连续亏损,投标时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财务会计报告中所审计单位的名称、法人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截图)。③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书)。④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③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处于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承诺函)。
3.5人员要求: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本单位连续缴纳的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有1个竣工项目类似房建业绩(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以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如下表。
| 序号 | 职务 | 职业资格/职称 | 人数 | 备注 |
| 1 | 项目经理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1人 | 需与质安站备案保持一致 |
| 2 | 安全总监 | 注册安全工程师及 安C证 | 1人 | 需与质安站备案保持一致 |
| 2 | 生产经理 | 至少为注册二级建 造师 | 1人 | 需与质安站备案保持一致 |
| 3 | 责人 | 具备工程师职称 | 1人 | 需与质安站备案保持一致 |
| 4 | 专职安全员 | 安C证 | 3人 | 需独立配置,需为安质部 员工且为质安站备案人员 。 |
| 5 | BIM深化工 程师 | BIM培训合格证书 | 1人 | 常驻现场办公,未常驻办 公处罚10000元/月 |
| 6 | 质检专员 | 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 验,中级工程师职 称 | 2人 | 需独立配置,若存在兼职 情况处以10000元一次罚 款。 |
| 注:项目经理、安全总监、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BIM深化工程师 需总承包书面申请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正式入场履职。 | ||||
3.6其他要求:
(1)若投标人为川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且在备案有效期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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