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富顺县赵化镇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 /文旅融合标段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富顺县赵化镇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 /文旅融合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富发改发【2019】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富发改发【2019】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赵化镇镇域内。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富顺县赵化镇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文旅融合标段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本工程为富顺县赵化镇旅游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文旅融合标段,包含新建桑春馆1#楼,建筑面积约141.57m2,新建桑春馆2#楼,建筑面积约772.50m2,包括建筑与附属配套设施完善工程;以及豆花工坊、家风馆、文创店、陶艺馆、隆兴寺、如梦令汉服、见一面、汤圆铺改造;室外总平及路面改建。(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建设单位审定为准)。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为施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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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