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高新区建成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投资〔2025〕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蔓藤园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遂宁蔓藤园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发改投资〔2025〕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高新区区域内。
2.2.建设规模:分类投放设备基础、宣传阵地等。
2.3.投资额:约605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项目工期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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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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